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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环保部门获悉,绍兴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山水城市典范,于2018年被评为“美丽山水城市”,成为我省今年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城市。

今年是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会举办的2018年“美丽山水城市”评选的第二年。自评选开始以来,通过媒体评选、城市确认申报、专家审批等方式,全国共评选出12个城市。

绍兴被评为“美丽山水城市”

据了解,被选为“美丽山水城市”必须满足六个条件。城市尊重自然生态,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尊重历史和文化,有传统建筑或独特的民俗;城市建设与景观融为一体,有足够的绿化环境;公民对生态环境获得、幸福和安全有充分的意识,并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趋势;城市规划和建筑具有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特点;城市能够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并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

绍兴被评为“美丽山水城市”

近年来,我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颁布实施了《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并不断开展防蓝天、清清水、治土、清污等反污染斗争。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们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绍兴赢得了许多城市,因为它在上述指标上表现良好."相关人士说。

绍兴被评为“美丽山水城市”

边肖:实习生唐杨洋黄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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