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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提醒信真是太及时了。我们将逐一进行比较,查找遗漏的空缺,并建立一个更完整的企业系统。”昨天,诸暨市店口镇一家汽车配件公司董事长陈林(化名)收到了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特制的一份特殊礼物——一封关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风险的催缴函。

“修补”企业漏洞诸暨检察资本企业管理风险提示函

最初,在2011年,陈林招募了于欣(化名)作为他的司机。经过长时间的接触,陈林觉得于欣有很好的营销技巧,于是他成了一名销售员。多亏了陈林的信任和尊重,于欣的事业才如鱼得水。2014年,他成为公司北部地区的销售经理。然而,从2016年开始,余馨开始沉迷于赌博,失去了所有积蓄。2017年,几乎身无分文的于欣提出了支付货款的想法。他利用公司内部系统的漏洞,以促销和库存处理等理由吸引客户。当客户下订单并支付预付款时,他将向客户提供自己的私人账户。于欣的行为一直持续到2017年底公司和解。此时,余馨已经损失了空公司的资金高达900多万元,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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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后,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于的犯罪手段并不复杂,行为并未被隐瞒,且持续时间较长,多次被侵占,但始终未被发现。公司内部制度肯定有漏洞,这就给了于一个“钻空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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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嫌疑人的多次询问和与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深入沟通,检察官认为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方面还不完善:账户变更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范的文本;对特定区域的唯一负责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限制;对账周期长,无法及时发现财务问题...这些漏洞极大地影响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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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承办检察官立即制作了《非公有制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向企业提出建议,并以职务侵占罪逮捕了于。

近年来,诸暨检察工作融入了“乔峰经验”的精髓,密切服务于非公有制经济。它始终坚持执法与公司治理的同频共振,强调检察服务的针对性、预见性和警示性。在准确打击非公有制企业犯罪的同时,要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这一次,对涉案非公有制企业的业务风险提示函服务在全省尚属首次,可以直接指出企业业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做好修补工作,防范犯罪风险。

“修补”企业漏洞诸暨检察资本企业管理风险提示函

边肖:记者何若愚杜世民

标题:“修补”企业漏洞诸暨检察资本企业管理风险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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