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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英雄每亩”理念,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土地”流转制度试点的意见》,全面深化了“标准土地”在我市的推广。
所谓“标准地”,是指按照建设规划、能源消耗、环境、投资强度、亩均税收、R&D投资等一系列标准出售的建设用地。“标准地”不仅方便企业快速投产,也迫使企业更好地落实“标准地”的要求。这是以优质为导向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培育和壮大产业集群、促进优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我市应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标准用地”流转制度,积极进行制度创新,简化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集中,促进产业转型和优质经济发展。《意见》还提出“工业项目的容积率不得低于1.2;每亩税额超过3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每亩400多万元,平均每亩产值达到500多万元。
根据《意见》,2018年底前,我市将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特色城镇等重点区域实施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标准用地”流转试点制度,确保区县(市)全年新增工业用地落实率达到30%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扩展的改革经验,适时向商业用地和旅游用地扩展。到2019年底,我市将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土地”出让制度。
为提高准入门槛,实行源头差别化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省内重大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停止为一般传统产业项目提供新的建设用地。同时,区、县(市)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标准用地”审批后监管的主体,应将“标准用地”地块的投资、亩产量、能耗、环境、建设和R&D投资等控制指标内容及违约责任纳入履约监管协议,建立和完善“建设期+投产日+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建立“事前签约、事中监督”制度
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标准地”流转,深化“一次最多运行”改革,优化“标准地”管理服务,全面实现了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一次最多运行”和“100天最多”的审批。去年10月,该市首块标准地——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马亥路16-1号在网上挂牌出售。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售出“标准地”45箱,面积1751亩。
边肖:王伟通讯员老陈怡真文华
标题:以“标准地”撬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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