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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昌县一家机械厂因非法倾倒废弃皂化液被县环保局查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营者(一对夫妇)被行政拘留。

新昌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将“废机油”倾倒在路口的垃圾桶里。经调查核实,今年2月11日,一家机械厂的经营者吴某和他的经营者(夫妻双方)在南明街一个十字路口的垃圾箱里倾倒了5桶装有皂化废液和含油废头纱的塑料桶,共倾倒了约40公斤皂化废液和废头纱。

新昌的一对夫妇因在垃圾桶倾倒危险废物而被拘留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吴某夫妇倾倒的皂化废液和含油废头纱属于危险废物和有毒废物。吴某夫妇没有将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将其倾倒在垃圾桶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昌县环保局责令该机械厂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4万元罚款,新昌县公安局对吴某夫妇实施行政拘留3天。

新昌的一对夫妇因在垃圾桶倾倒危险废物而被拘留

警方称,随意倾倒、堆放和投掷危险废物构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将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如果数量超过3吨,构成“环境污染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新昌的一对夫妇因在垃圾桶倾倒危险废物而被拘留

边肖:潘晓林通讯员王俊英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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