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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从绍兴民政局了解到,从今年12月1日起,嵊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4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73元,与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这也意味着城市已经完全实现了城乡规划的最低生活标准。
此前,除嵊州外,所有城市都实现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去年10月,城市地区(包括岳城区、柯桥区和上虞区)和诸暨市将原来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30元)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93元,达到去年城市职工最低工资的41.7%。新昌县于去年12月1日实现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673元,略低于市区和诸暨市的标准。
民政局救助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将使一批原本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外的边缘家庭能够达到要求,并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边肖:实习生倪倪晨文华
标题:绍兴市全面实现城乡规划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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