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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间新闻》多次报道了因污水管道破裂造成的河流污染事件,其背后的“罪魁祸首”往往与野蛮施工有关。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处正在挖掘的场地,施工区域在污水管保护范围内,但施工方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也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执法人员惩罚建筑商。

未经批准,在管网保护范围内挖掘的野蛮施工者被罚款11000元

6月12日,公民韩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11000元。他后悔当地一家公司让他把水管埋在地下。他认为这是一个小项目,但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未经批准,在管网保护范围内挖掘的野蛮施工者被罚款11000元

分局直属大队第二中队中队队长王惠萍说,5月21日上午,他们接到群众举报,说有人在袍江开发区马亥路与老义线交叉口施工现场进行顶管施工。但该区域属于两个市政污水管道的保护范围,施工前韩没有与运营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违反了《浙江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未经批准,在管网保护范围内挖掘的野蛮施工者被罚款11000元

“过去,对野蛮的建筑企业有更多的处罚。这一次,我们还对个人建筑处以罚款,这在全市尚属首次。”据王惠萍介绍,这是我市综合执法部门首次对危及城市排水管道的个人建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他说,无论建设规模大小,无论建设方是单位还是个人,在建设城市排水管道时,都要积极征求排水管理部门的意见,制定并实施保护方案,否则将承担最高5万元的罚款。;如果管道损坏,必须偿还水费和修理费。

未经批准,在管网保护范围内挖掘的野蛮施工者被罚款11000元

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加大了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了损坏管道和危险施工等行为。截至目前,直属大队共查处了4起危害城市供水管道的行为,罚款总额为5.2万元。通过改造,各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较以前有了明显改善,钻井管线和非法占用压力现象有所减少。接下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将继续对涉及水管道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同时根据新增施工现场的情况,继续在岳城区开展现场管道检查,并向相关施工人员发出热情通知。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严格查处危害水管道的行为。

未经批准,在管网保护范围内挖掘的野蛮施工者被罚款11000元

·胡················

标题:未经批准,在管网保护范围内挖掘的野蛮施工者被罚款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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