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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里卖各种美容针,声称一针可以变得洁白美丽。众所周知,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美容注射产品的案件,为“微商”敲响了警钟:“微商”绝不是“想卖什么就卖什么”!田因销售假药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00万元。
不离家就能赚钱的失业女性乐于“进入商界”
住在湖北武汉的田(音译)原本是一名在家工作的失业家庭主妇。2016年3月,她在参加广州“美国博览会”时遇到了一个叫小茜的人(单独处理),他们愉快地交谈并交换了意见。在随后的聊天中,“小茜”告诉田,她在销售微塑产品,主要是填充注射“肉毒杆菌毒素”和“透明质酸”,并邀请她参加。
有一个不出门挣钱的机会,田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田认为,大家都是这样做的,所以应该没有问题。自2016年4月起,田正式“开业”,她在武汉市洪山区的住所也成了她的“微商”工作室。
每天早上,田都会在他的朋友圈里贴出微型塑料产品的广告,包括“肉毒杆菌毒素”、“透明质酸”、“水针”、“美白针”、“消脂针”等10种类型。如果朋友有意购买,他会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给阿贝尔·塔马塔。随后,田将这部分货款转给小茜,小茜联系广州仓库发货。据了解,广州仓库的所有产品都来自海外。
有时,当有大量票据时,田会将小茜的银行卡账户通知客户,由客户直接转账。
当“下一个家”被逮捕时,她仍然拒绝停止
田的“微型企业”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2016年7月,她的一个“下一个家”被公安机关抓获,但这并没有阻止田。为了避免追踪,她改了名字,然后继续从事这项业务。2016年4月至12月,田通过上述方式参与美容产品销售4700多次,累计销售额超过1900万元。
2016年12月初,居住在绍兴市柯桥区的田、李的另一个“家”被公安机关逮捕。根据李的供词,办案的警察“循迹”于12月16日在家中逮捕了田。
柯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有关部门的认定,本案涉及的10种产品均为药品,且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文号和药品注册文号,且未经批准生产和进口,应作为假药处理。由于这些药物中有些是注射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应酌情从重处罚。2017年11月2日,法院判处被告人田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00万元。
之后,田向绍兴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情和二审提交的新证据,依法对被告人田某的量刑进行了调整。2018年3月6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田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600万元。
据了解,在此之前,绍兴已经发生了多起“微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刑事处罚案件。法官警告说,从事“微商”行业的人必须始终保持合法经营的红线,在销售前注意产品是否有合法来源,避免因高额利润的诱惑而冒险,否则将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同时,消费者也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以避免对自身权益甚至健康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边肖:唐桂平通讯员单训田纪建明
标题:朋友圈卖“美容针”,家庭主妇被判12年徒刑,罚款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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