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这条人行道上禁止停放非机动车。请把车停在附近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昨天上午,张先生将电瓶车停在岳城区迪当皇冠假日酒店门口时,遭到正在巡逻的综合行政执法志愿者的劝阻。据了解,胜利路禁止非机动车停车是岳城区创建“城管综合执法示范路”的具体内容之一。

城市管理应创建“示范路”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建设“美丽绍兴”,市综合执法局发布了“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示范路”,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申报道路长度不低于2000米,涵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广告招牌、市政绿化、建筑立面和执法检查六个方面。

城市管理应创建“示范路”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示范路”的建设是我市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从今年3月开始全面推进。年底前,将对正在建设的示范道路进行实地评估和分级,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如无异议,将命名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示范路”。

城市管理应创建“示范路”

边肖:王陈小红文华

标题:城市管理应创建“示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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