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日报》新媒体中心的每一个端口都报道了李希望在绍兴市上虞区义亭镇春晖村找到他儿子小川的“眼睛”,这引起了很多网友和关心他的人的关注。

我的儿子,我的母亲看到了你的“眼睛”

李看到了儿子的“眼睛”

11月27日下午,市红十字会卫生救援办公室副主任傅在志愿者郑国祥的陪同下,来到李家,并带来了接受技术治疗后患者的眼部照片和患者家属的感谢信。

我的儿子,我的母亲看到了你的“眼睛”

看了照片后,李得知手术后一切都很好,她经常带着的“眼睛”去祖国的大江大河和大山里旅游。她很高兴小川奈那的死能给别人带来光明,看到世界的美丽。她觉得六年前儿子捐赠角膜是值得的。

我的儿子,我的母亲看到了你的“眼睛”

这个17岁的男孩捐献了角膜,让两人再次看到光明

李生前保存的照片

2012年12月24日早上6点55分,绍兴一名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17岁男孩小川奈那平静地闭上了眼睛,他的角膜给两名眼疾患者带来了光明。

小川奈那捐赠角膜后,李给接受者写了信

在死后,李一天比一天想念儿子,希望能看看儿子的眼睛。她经常在网上发帖求助,但是没有消息。

今年的清明节,李给发了一个“准备放弃”的帖子:“我不能帮助你在死前实现你的愿望...我准备放弃寻找,我希望你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

10月29日上午,与李最小的儿子小康有联系的绍兴爱心人士郑国祥(音译)发来了一个朋友圈:“谁能帮助一位善良的母亲实现找到儿子眼睛的愿望?”这一消息被广泛转发。市红十字会卫生救助办公室副主任傅非常重视朋友转发的这篇文章。她立即向郑国祥了解情况,并向领导和省红十字会反映了李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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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次努力,我终于联系到了一个捐赠者

收件人的感谢信

在省红十字会的帮助下,傅得知有两个角膜捐赠者。在联系了医院和省防盲指导中心后,经过几次波折,她联系了其中一个捐赠者的家庭成员。

当对方听说李一直在寻找他儿子的“眼睛”的故事,他非常感动,并很快写了一封感谢信表示感谢:“谢谢你给你的父亲第二次生命(注:你应该看到光明了)……我的父亲经常和我说话,但他不能得到任何回报。他只是更热爱生活,热爱生活,让捐赠者的生活以另一种方式继续下去。你的善良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也将以爱回报社会。”

我的儿子,我的母亲看到了你的“眼睛”

母亲看到了儿子的“眼睛”

小川奈那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捐赠角膜,给其他人带来了光明,小川奈那的善举令人感动。市、区红十字会也对李的家人给予了关心和慰问。

据了解,在得知李的愿望后,市红十字会一直努力帮助实现它。“但是,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捐赠者和接受者不能了解双方的信息,也不能直接见面和联系。因此,红十字会只能建立一个双方间接沟通的平台。”傅对说:

我的儿子,我的母亲看到了你的“眼睛”

11月27日下午,傅带来了接受技术治疗后患者眼睛的照片。六年后,李终于看到了儿子的“眼睛”。

傅拥抱了李

傅向李详细解释了相关规定,希望她能理解,临走时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以后有困难可以打电话给我”。傅对李说。

“我终于如愿以偿了。6年后,我非常兴奋地看到我儿子的眼睛给别人带来光明。感谢傅主任和郑爷爷帮助我们家实现了他们的愿望。”李对说道。

李说,她和丈夫将努力建设小康社会,不会让小川奈那失望。如果她有空,她将继续参加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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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体器官捐献应该是“双盲”?

人体器官捐献应该是“双盲”,即捐献者和接受者都不知道对方的信息,这是一个国际公认的原则,必须遵守。对此,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泄露人体器官捐献者、接受者或申请人体器官移植的患者的个人资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我的儿子,我的母亲看到了你的“眼睛”

那么,为什么人体器官捐献应该是“双盲”的,捐献者和接受者不能见面呢?人体器官捐献一般应该是“双盲”,以避免买卖器官和保护患者的隐私。首先,要杜绝人体器官的买卖。因为人体器官捐献是一种自由行为,捐献者不追求名利,也不为此付费。第二,保护病人隐私和抑制人性恶的原则。捐献和接受器官是一个人一生中重要的节点或时刻。然而,接受者和他们的家庭在生活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做好事和保护病人的隐私是非常重要的,以防止移植后他们的思想和情绪的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此外,如果捐赠者和接受者的所有信息都不受隐私管理的约束,那么在捐赠者捐赠后,可能会发现双方的经济状况存在很大差距,接受者会感激并帮助捐赠者,甚至捐赠者会向接受者要钱。这背离了捐赠的初衷。如果这种发展长期持续下去,双方都会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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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肖:雷艳萍文/实习生徐文超照片雷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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