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侵蚀了人民的利益感,浪费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严肃查处。为了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的监督和问责,强化警示和惩戒,市纪委和市监察局近日报告了4起典型的扶贫腐败案件和作风问题。

严查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

上虞区汤浦镇常山新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华生接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董华生从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库中的某个人处收到8支香烟,价值约1700元。2017年3月,董华生被免职,其处分所得被追回并返还当事人。

严查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

原诸暨市东白湖镇雄居村党支部书记吴非法获得危房改造补贴。2010年,吴在东白湖镇雄居村危房改造申请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东白湖镇政府争取自己危房改造额度,并以妻子的名义获得危房改造补贴1.4万元。2018年9月,吴在党内对进行了警告,并追回了违纪所得。

严查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

嵊州市书湖街北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原经济合作社社长王国朝非法截留特困群众住房救助资金。2011年12月,王国朝在协助当地政府支付农村贫困人口住房救助款时,未能足额支付涉湖街道办事处分配的20,400元农村贫困人口住房救助款,并从村集体账户中非法扣划15,000元,直至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王国朝在党内受到警告。

严查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

新昌县桥营乡简坑村党支部书记陈,在社会保障工作中有着良好的家庭和朋友。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陈在建坑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其母亲违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018年8月,陈被党内给予警告处分,违纪收入被追回。他母亲的生活津贴从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取消。

严查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提高政治地位和觉悟,认真履行扶贫攻坚的主要职责,扩大扶贫内容,完善扶贫政策,创新扶贫方式,坚决打赢低收入群众增收的攻坚战,确保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完善产业援助、培训就业、医疗救助、对口支援等措施。一、在实施精准扶贫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制度,堵塞信息不对称、不及时、不准确等漏洞,从源头上防止扶贫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各负其责,强化各负其责,坚决查处和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的决策和部署,坚决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督职责,坚决惩治腐败、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哄抢和好朋友,坚决纠正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为打赢反贫困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保障

严查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

边肖:胡安娜·黄

标题:严查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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